省特检院全面开展电梯安全公益宣传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9日 13:43    作者: 陈唯、赵泽毅    来源: 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量: 26135


 

  201581日,《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意识,省特检院根据省质监局总体要求制定了对外推广方案,在地铁2号线传媒、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sctv-3)、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sctv-4),广播电台(FM101.7四川交通频率、FM106.1四川新闻频率)、商业区、住宅区、写字楼平面媒体投放了电梯公益宣传广告。该项工作已于85日正式启动,标志着省特检院对外宣传工作全面展开。

按照蒋青院长对宣传工作“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网络图文并茂”的工作要求,省特检院在传统宣传方式上创新模式,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打造网络、微信、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为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同时,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地域性,形成多维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sctv-3)、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sctv-4)播出画面

 

地铁车厢LCD播出画面

 

地铁站台LCD播出画面

 

 

 

商业区、住宅区、写字楼电梯框架平面媒体

 

 

四川省特检院微信公众平台

省特检院将进一步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宣传,力求在全社会更大范围的普及《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乘梯安全和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为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