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召开党委第五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8日 15:18    作者: 李其馨    来源: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浏览量: 4161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安排,结合省特检院近期重点工作,分别于57日晚、58日上午在彭州石化工作现场及院五楼会议室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第五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长、党委书记蒋青主持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林涛带领学习《人民日报》相关社论和评论员文章。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刻,内容丰富,系统深刻地回答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在新时代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行动纲领,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宣言书。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带领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为人类社会的进步贡献了中国力量,为世界人类的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把握现在,要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同担负起中华民族复兴的使命,为实现中国梦做出贡献。展望未来,不断开辟当代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需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学习马克思,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做到在无止境的发展中不断完善自己、超越自己。

 

会议强调,院党委及各党支部要坚定贯彻省局党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认真制订实施方案,按标准完成好规定动作,创新完成好自选动作,严格按照罗凉清局长提出的相关要求,一要结合“大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二要结合“大讨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检视工作。三要结合“大调研”,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确保“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让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高高飘扬。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同院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学懂弄通。全体党员干部要用心用脑,深入开展学习,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二是学用结合。要真学真用真做,组织活动中领悟,检验实际中升华。三是树好典型。全院共产党员要发挥在党建工作中的中坚力量,率先垂范,做到事事领先,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会上,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专题片《〈共产党宣言〉的味道》和《永恒的真理时代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