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会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13日 14:58    作者: 龚倩    来源: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浏览量: 11603


 

    712日,省特检院党委召开了2018年第八次中心组(扩大)会,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主要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张茅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省局第六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主要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宣读通报省局机关党委督查调研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讨论《四川省特检院学习宣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工作方案》《方案》,再次安排部署院学习宣传工作。党委书记蒋青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林涛,党委委员熊荣,党委委员杜艳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坚,党委委员孙宇艺、邱兆蓉出席。

 

    会议指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是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纲领性文件,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讲话作为主题和主线贯穿全篇。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战略谋划和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贯穿其中的改革思想和改革任务,切实抓好改革部署落实,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动力活力。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张茅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把准职责定位,增强改革意识,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彭清华书记讲话精神。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走出党建工作的误区,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按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党建工作,特别是对照省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监督通报情况,梳理我院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标院《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做到统筹结合、抓好工作落实,将全会精神贯穿到特检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蒋青指出,一是必须在政治上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把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强力推进党的建设。二是必须在工作上保持高度负责的精神。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务必传达到位,对标对表逐一落到实处;工作限时结办,确保服务质量,树立特检良好形象。三是必须在落实上要党内党外齐动员。全院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抓好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务必在学通、弄懂、悟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会精神和作出的重要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四是必须严格落实省局党组、机关党委阶段性的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指示的工作后,要留有工作痕迹,把重点图片、资料保存下来,做到有迹可寻、有档备查、有据可依,使工作更加规范。五是必须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各个阶段工作要有节点性总结,亮点、重点工作要有专项情况报告,做到宣传报道的及时性,工作有阶段性体现,确保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最后,蒋青就如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行党课讲解。

 

    院纪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各支部委员和党办(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