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司法鉴定通用程序规范(第一稿)》研讨会在蓉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3日 10:29    作者: 刘映宇、赵泽毅    来源: 司法鉴定中心、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量: 323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7217日,司法部鉴定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通用程序规范(第一稿)》研讨会在成都召开,该规范是我省承担的第一个司法部行业标准,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负责承办此次研讨会议。原司法部鉴定管理局局长、教授霍宪丹,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正奇,四川省特检院院长、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法人代表蒋青,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天勇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市场需求大,相关司法鉴定规范缺失,严重制约了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部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管理进行顶层设计,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管理和技术规范,有益于我国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市场的健康发展。来自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山西、四川等省市的司法系统、公安系统、质检系统、司法鉴定协会、质量检测协会的二十余位产品质量权威专家,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通用程序规范(第一稿)》充分发表了意见。

 

姚厅长修图

 

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正奇介绍了四川省司法鉴定地方标准运用,并表示要集中全省产品质量鉴定力量,支持项目完成,确保所承担的项目能有效指导全国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建设完成好我省承担的第一个司法部行业标准。

 

蒋院修图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院长、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法人代表蒋青表示,特种设备司法鉴定要保持技术特色,服务于司法公正,回馈社会,要高质量的完成项目研究和专业标准起草。

 

会议根据近年来司法鉴定的业绩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单一专业标准起草分工,指定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承担司法部《机动车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研究,负责牵头机动车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专业标准起草。会议还审定了《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规范(第一稿)》,司法部鉴定管理局霍宪丹教授对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共性和个性进行了法律分析,上海片区的专家作了关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失效分析方法”专题报告,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专家作了关于“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分类及标准体系建设”的专题报告,专家对该稿中标准化对象、适用范围、专业术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技术装备、鉴定方法、鉴定管理等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讨,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并在下一阶段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

 

蒋青院长与霍宪丹教授亲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