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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深化推进电梯改革试点和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17日 10:41

来源:特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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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市监办函〔20238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近年各地电梯按需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方式改革(以下简称两项改革)试点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96933平台)建设情况,现就深化推进电梯两项改革试点工作和加快“96933平台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化申报程序。依据《关于印发〈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115号)规定,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一致,修订完善维护保养合同,并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自主申报后,即可实施按需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测试点。自202321日起,攀枝花、广安、眉山三个先行试点市和其余市(州)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已实施按需维护保养且使用年限15年内的电梯(计算时间以安装监督检验时间为基准),要按试点要求及时调整检验检测方式,推进自行检测试点工作。

二、加快96933平台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是服务民生,保障电梯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市(州)局要充分发挥“96933平台快速高效救援的积极作用,通过电梯物联网等现代技术,采集困人率、故障停梯时间、救援响应及完成时间、检验不合格项次等主要信息,完善升级“96933平台功能,将其作为提升电梯监管效能的重要工具。请未建立“96933平台的自贡、广元、遂宁、乐山、宜宾、雅安、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平台建设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推动“96933平台尽早建成投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统筹推进电梯按需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试点工作,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引导,做好电梯投诉举报核查处理,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促进电梯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乘梯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特种设备处联系。

联系人:秦威,联系电话:028-86607696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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