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回复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贺** / 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 回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感谢信:尊敬的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领导及全体同事:​ 您好!​ 谨以此信向贵单位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川中油气矿遂宁应急抢险维修大队特此致信,感谢贵单位锅炉部同志在我单位熔蜡车锅炉检验工作中给予的无私帮助与大力支持。 自10月29日以来,由于原检验单位绵阳市特检所因资质等级调整,无法继续开展额定压力为20MPa的熔蜡车锅炉检验,正值油气上产关键时期,检验期限临近,经多方协调联系到贵单位锅炉部。在沟通协作过程中,贵单位积极协调、及时响应,并在存在困难的环节主动帮助解决,使熔蜡车锅炉检验顺利完成,为油气上产提供了重要保障,也让我们深切感受到贵单位的责任担当和专业实力。 贵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秉承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展现了团结协作、主动作为的精神风貌。在此次合作中,我们不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支持,更深受贵单位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的感染,这些宝贵经验必将成为我单位今后工作的宝贵财富。​ 在此,再次向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领导及全体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再创佳绩;祝愿各位领导和同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此致​ 敬礼!​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遂宁应急抢险维修大队 2025年12月8日 扫描件,请您找贵单位锅炉部兰中强同志
回复: 感谢贵单位对我院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为企业服务是我院一贯的宗旨,我院将继续发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为企业服好务,把好关。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杨** / 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 回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你们的检测报告在哪里查验啊?完全找不到地方查验,搞得现在吊车使用你们的报告,我们完全无法查验真假,这个真的是一个极大弊端
回复: 已与客户电话取得联系,同时,建议客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我院检验报告、使用标志相关事宜: (一) 通过微信扫描检验报告或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查验其有效性。扫描后,可查看报告书编号、设备注册代码、出厂编号、设备型号、自编码、设备类型、使用单位及验证次数等关键信息。若这些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则表明该报告或使用标志有效;若查询异常,则意味着在我院业务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该报告或使用标志的相关信息。 (二)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可根据使用单位名称、报告编号及注册代码等信息进行查询,查看设备名称、检验日期、流转状态等。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梅** / 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 回复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你好,你们这边每年都会招聘嘛?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嘛?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关注。如有意向,请于近期持续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张** / 提交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 回复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请问,应用在公共场所,但因场地面积限制,额定载重320KG的电梯可以做为特种设备检验验收吗?
回复: 您好!您未明确电梯品种,根据电梯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杂物电梯额定载重量不能超过300Kg,没有明确限制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如果该电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消防安全等相关,请参考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或咨询相关机构。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高** / 提交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 回复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检报告出来了,钱交了,报告可以快递吗
回复: 您好!自2025年1月1日起我院已正式发放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电子报告及使用标志,办理方式: (一)关注“四川特检”微信小程序,“报告办理”处完成缴费业务后,接收短信下载链接,点击链接下载电子报告及使用标志。 (二)登录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网(www.scsei.org.cn),“在线办事”栏目“已办理报告书”模块按操作提示办理。 (三)现场办理:报告领取人完成缴费业务后,录入手机号,接收短信下载链接,点击链接下载电子报告及使用标志。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788号业务大厅。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028-60607666,028-60607777。 目前,我院已派员与您取得联系并答复。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刘** / 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 回复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院长您好,我们单位9.24支付的检验费电子发票,在单位报销时流程提示电子发票票据号需为20位,实际为10位?
回复: 您好!贵单位9月24日支付的检验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的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号为10位,电子发票票据为20位。(目前已与当事人联系并答复)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李** / 提交时间: 2024年06月23日 / 回复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电梯维保每半月进行一次维保,维保信息在哪儿查询?
回复: 您好!电梯维保信息可以在使用单位查询。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米** / 提交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 回复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 目前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2人。三类人员十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5,专职安全负责人5. 可以从事电梯安装业务了吗?
回复: 您好!我院已派员与您取得联系并答复。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郗** /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 回复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老师: 您好,请问家用电梯安装630-1*****公斤的需要报备登记吗?仅仅供自己家里使用,有没有相关法规或特种强制条款呢?如果不用报备厂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盼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内容,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家用电梯)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故不要求强制进行定检以及办理使用登记。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陈** / 提交时间: 2022年12月03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九十九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目录》114号文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请问应该以哪个为准呢
回复: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2014年修订施行的《特种设备目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经国务院批准后颁布的,应以2014年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