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回复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黄**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4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5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请问能做安全阀的校验吗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为了更好回答咨询,请直接致电我院罐车检验事业部王部长13*****15
类别: 投诉 / 发信人: 曹**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4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5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西南研发中心(3-1#、3-2#)电梯流转状态从6月28日显示开始为打印报告,截止7月4日上午,仍然为打印报告状态。请贵院能够及时打印报告,谢谢!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接到信件并核实情况后,对由于维保公司自检记录迟迟未送达的两份报告立即催办,目前已经可以领取,请在我院水碾河服务大厅缴费办理。我院相关人员也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办结,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雒**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气瓶检测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我们不能很好回答。请留言时详细说明要咨询的内容。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但**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2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电梯即将年检,但上年的检测报告丢失如何办?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请在本网站在线办理栏目下载并填写《补办报告申请表》,附情况说明,全部盖章后来我院2楼大厅办理。定期检验盖使用单位公章,监督检验盖施工单位公章。不收费。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钱**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2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咨询:请问在湖北武汉市办理了使用登记证,并完成定检的车,租赁到成都市使用时,在武汉办理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在当地重新进行报检。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我院是检验机构,无行政职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设备租赁到外地的使用登记疑问,请咨询设备所在地监管部门,如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局。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赵** / 提交时间: 2019年07月02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6月10号蒂梵尼定检26台电梯现在有5台一直显示报告打印中是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经查询,报告书已出具完毕。可先致电机电设备检验一部0*****咨询处理后,即可领取报告。
类别: 投诉 / 发信人: 匿** /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29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成都市崇州市青翠苑B区电梯报停用,确一直还在使用,并且已过了年检日期,上岗维保人员没有相关证件。
工作人员回复: 接外网投诉(受理号:C2*****和C2*****)反映崇州市青翠苑B区电梯已报停用,但仍在使用的问题。2019年7月1日,我院派员对此进行回复,回复如下:您好,我院负责成都市内高新区、金牛区、双流区、锦江区和天府新区电梯检验,崇州市青翠苑电梯属于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负责检验,请向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http://www.cdtjs.org或电话:028-8*****/8*****)反映。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类别: 投诉 / 发信人: 匿** /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29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7月0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电梯报停了,还在使用。
工作人员回复: 接外网投诉(受理号:C2*****和C2*****)反映崇州市青翠苑B区电梯已报停用,但仍在使用的问题。2019年7月1日,我院派员对此进行回复,回复如下:您好,我院负责成都市内高新区、金牛区、双流区、锦江区和天府新区电梯检验,崇州市青翠苑电梯属于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负责检验,请向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http://www.cdtjs.org或电话:028-8*****/8*****)反映。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魏** /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年检报告查询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请提供电梯报告的使用单位、设备代码等信息,以便查询。也可关注“四川特检”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赵** /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26日 / 回复时间: 2019年06月26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丨、电梯年检费标准?
2、电梯到期前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年检?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一、我院收费执行《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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