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回复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张** / 提交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工程负责人,我项目33台电梯自2015年3月年检完毕后,至今未拿到检验合格证,相关报告与合格证被维保单位扣押......
院长回复: 你好,已委托我院机电检验二部部长落实调查,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此事。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张** / 提交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物业公司(金牛区两河西三路129号)于3月共计33台电梯年检完毕,并交付检验费用,至今合格证和报告被维保公司(凯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扣押,一直未交于我司,现大批业主反应强烈,多次要向贵院投诉举报,被我司拦下,现破于压力望给予支持帮助.
院长回复: 马上调查落实。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张** / 提交时间: 2015年05月09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5月1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家物业公司的工程负责人,我项目33台电梯自2015年3月年检完毕后,至今未拿到检验合格证,相关报告与合格证被维保单位扣押(凯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司已多次向相关部门电话投诉,但均未果,现大部分业主意见很大,多次扬言要进行投诉,迫于压力,望相关领导给予解决.
院长回复: 己安排赵斌部长与有关部门协调此事。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蔡** / 提交时间: 2015年04月30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4月30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尊敬的院长你好,我是南通振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在四川从事电梯安装工作!近期在安装过程中涉及到一个入川证明的问题,需要发改委颁发的专业二级分包资质办理,但是江苏省现已不再颁发此证,并称持有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证明就能承接电梯安装业务,我想咨询下有没有与此相关的书面文件!感谢您百
院长回复: 你好,我院为检验检测机构,你的问题请与行政监管机构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处联系86607628或86607634了解。谢谢!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小** / 提交时间: 2015年04月23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4月2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尊敬的院长,您好!对于我司的一个半自动堆垛车有点疑问,不知道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详细参数如下:额定载重1*****kg,起升高度2.5m,上升下降是电动的,但是车体的移动又是靠手动的,即不依靠电力。请问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望解答,谢谢!
院长回复: 你好!你所提出的此设备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不属于特种设备,只属于一般机械设备。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吴** / 提交时间: 2015年04月18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4月19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院长您好:请问贵院在什邡新建的罐车检验中心还需要员工吗?我在原单位一直从事液氨槽车检验维修工作有20年了(原德阳锅检所的罐车检验中心站就设在我们单位),我同时取得有四项无损检测Ⅱ级和安全阀调校与维修证书,我是大专文化程度(家住什邡市) 不知贵单位是否需要 谢谢!
院长回复: 你好,现在暂无招聘计划。已将你的信息转到人力资源管理部,有招聘需用时再通知你。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1** / 提交时间: 2015年04月01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4月02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之前“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Q1和“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Q2,现在目录里面没有了,但这两个项目也是涉及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这块今后在哪里审验呢?涉及到安拆资质今后在哪个部门去做?请解答,谢谢!
院长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已通过短信,直接回复到你的手机。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1** / 提交时间: 2015年04月01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4月07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院长你好,从《特种设备目录》看,发现存在“流动式起重机”(4*****)项,但我们当地机构提供的申请表中却取消了这个类别,Q3-Q10,唯独没有Q8.另,4*****中的”轮胎起重机“,从行业说法上应该没有这个说法,只有“轮胎式起重机”,是否可以理解为:将原有的汽车式、轮胎式、随车式、全路面式和高空作业车统一归并为“轮胎起重机
院长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已通过短信,直接回复到你的手机。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周** / 提交时间: 2015年03月31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3月3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院长,您好!我想请问下2007年质检总局颁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四川省是否适用呢?即如果满足该规程中简单压力容器的定义,是否只需要使用单位负责该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另外,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呢? 望解
院长回复: 您好,我逐条回复你的信件: 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四川省适用; 2.在推荐使用寿命内不需定检,但超过寿命期或在寿命期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3.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国家质检总局有规程的最终解释权。
类别: 院长信箱 / 发信人: 周** / 提交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 回复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院长,你好!对于新的《特种设备目录》有以下疑问:之前的旧版《特种设备目录》未见“电动托盘搬运车”这一品种,但是之前是属于特种设备的,我们公司也会邀请特检院来定期检验。现在新版颁布了,我公司的电动托盘搬运车(具体型号:林德 T20AP04)是否还属于特种设备?若不属于特种设备,那么,操作人员是否也不用再继续取证(特
院长回复: 你好!根据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本网站首页法律法规的国家法规栏目有转载)中对厂车、起重机械的描述,此类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范围。